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方法論專題研究一
Methodology of Civil Law (Ⅰ) 
開課學期
100-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吳從周 
課號
LAW7201 
課程識別碼
A21 M605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7,8(14:20~16:20) 
上課地點
法1402 
備註
總人數上限:2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01lehre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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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我國民法自二O年代施行以來,七十餘年來對國外法制與學說之繼受,已經透過最高法院的諸多具有創造性的實務見解,落實民法立法者之價值判斷,並彌補立法上的不足。特別是「類推適用」之案例在民法上的增多,更展現出我國民法不僅在「內容」上逐漸豐富,在「方法」上,已發展出自己的法學特色。誠如我國民法學者王澤鑑教授之觀察所言:一個國家民法的進步,可以「類推適用」作為測試之指標,六十餘年來民法的發展因類推適用而漸趨成熟;法學方法論上的自覺性,使得法院因此更嚴謹地提出得以檢驗的論證。德國作為我國民法繼受之母國,除了民法的純粹釋義學(Rechtsdogmatik)外,更受到重視而蓬勃發展的,是自Savigny以來的法學方法論傳統,或者說,是進一步結合民法與法學方法論研究的「民法方法論」傳統,從十九世紀的F.C.v. Savigny, R.v.Jhering, Ph Heck, 到當代的 K. Larenz, J.Esser, B.Rüthers, C.-W. Canaris,其結合民法與法學方法論的理論拓深,更是值得進一步研究。
本課程至少還可以細分成以下幾個子題,進一步深入研究與探討:
(一)概念法學、利益法學與價值法學
(二)概括條款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基本理論
(三)概括條款──論誠信原則
(四)概括條款──論公序良俗
(五)法律之解釋方法在我國最高法院判決上之觀察
(六)法官造法之界限
(七)法律漏洞之填補:類推適用
(八)法律漏洞之填補:目的性限縮
(九)民法上之概念形成與體系建立
(十)民法上之學說繼受:其種類與方法
(十一)比較法學作為法學方法
(十二)「類型」思維在我國民法上之運用
(十三)民法上經濟分析
(十四)當代民法學上具體化之理念與方法
(十五)最高法院之判決風格在法學方法論上之分析
 

課程目標
本課程之目的,擬以一學期課程為期,先透過德國民法學方法論之相關文獻的基本研讀與介紹,作為比較法上的基礎,再以我國民法繼受後的內容為對象,特別是結合我國民事法學實務八十年來的判決例與決議之發展,觀察我國民法方法論發展而成之體系狀況,使同學可以深刻體驗,民法方法論之學習不僅有助於民法或廣義民事法整體架構體系之掌握與思維,幫助民法釋義學作科學性的反思,並且更可以對於民法之疑難問題,在關鍵時刻提供重要的突破性思考幫助。
 
課程要求
修課同學應固定出席, 參與討論, 負責報告之同學應於一周前先將報告交給授課老師及其他同學, 俾供事先閱讀準備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此一課程至少有以下之中德文文獻,可供修課同學參考:
1.王澤鑑,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一九九九年五月出版,自版。
2.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二OO九年增訂六版,自版,台北。
3.楊仁壽,法學方法論,七十六年二月修訂版,自版,台北。
4. Rudolf von Jhering(耶林)著,林文雄譯,為權利而抗爭,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協志。
5.Rudolf von Jhering(耶林)著,薩孟武節譯,法律的鬥爭,收載於王澤鑑,民法
總則,一九九八年五版,自版,1-x頁。
6.Rudolf von Jhering(耶林)著,蔡震榮、鄭善印合譯,法(權利)的抗爭,一九九三年六月,自版。
7.Karl Larenz著,陳愛娥譯,法學方法論,五南,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初版,台北。
8.陳愛娥著,薩維尼-歷史法學派與近代法學方法論的創始者,載:月旦法學雜誌,第62期,二000年七月,頁一六七以下
9.陳愛娥著,規範與事實之間的歧路徬徨-德國近代法學方法論的發展路徑,載:警大法學論集,第2期,頁五以下。
10.林文雄著,德國歷史法學派-薩維尼,載:法實證主義一書,一九八九年四版,頁一以下。
11.Helmut Coing 著,吳從周譯,魯道夫.耶林的法律體系概念,載:法學叢刊第一八0期,二000年十月,頁七六以下。
12.陳妙芬,形式理性與利益法學--法律史學上認識與評價的問題,載:台大法學論叢30卷2期,頁1以下。
13.吳從周,論法學上之「類型」思維,載:紀念楊日然教授之「法理學論叢」,月
旦圖書出版公司,1997,頁291以下。
14.吳從周,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一)至(四)冊。
14-1吳從周,台灣民法解釋學之發展現況,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0期。
15.Arthur Kaufmann著,顏厥安審校,吳從周譯,類推與事物本質-兼論類型理論,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版,學林,台北。
16. Arthur Kaufmann著,法律哲學,劉幸義等合譯,二000年七月初版,五南,台北。
17.Arthur Kaufmann/Winfried Hassemer合編,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鄭永流
譯,二00二年一月第一版,法律出版社,北京。
18. Engisch, Karl: Einführung in das juristische Denken,9.Aufl.1997.
19..Fikentscher, Wolfgang: Methoden des Rechts, Bd. III ( Mitteleuropäischer
Rechtskreis),S.101 -282.
20.Larenz, Karl: 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 6.neubearbeitete
Aufl., Springer , Berlin 1991
21. Canaris,Claus-Wilhelm: Systemdenken und Systembegriff in der Jurisprudenz,
,2.ueberarbeitete Aufl.,1983
--Die Feststellung von Lücken im Gesetz. Eine methodische Studie über
Voraussetzungen und Grenzen der richterlichen Rechtsfortbildung praeter legem,
Berlin 1964
22.Pawlowski, Hans-Martin:Methodenlehre für Juristen, 3.überarb.u.erweit.Auflage,
C.F.Müller, Heidelberg 1999.
23.Rüthers, Bernd: Rechtstheorie, C.H.Beck, München 1999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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